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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六 再译菜人


乱世之中,人吃人是很正常的事。

而且对于被吃的人,还有具体的划分类型:比如小孩子叫:“和骨烂”(连骨头都煮烂了,比喻肉嫩);又老又瘦的男子叫做:“饶把火”(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,需要多加把火);而年轻的女人则叫:“不羡羊”(肉好吃,比羊肉还好);甚至还会把人肉做成肉干,叫:“两脚羊”。

这些称呼分类,足以看出来古代吃人之多。难怪古人会说:“宁做太平犬,不为乱世人”;就是因为乱世中人命太不值钱了。

吃人,这两个字已经很可怕了。

然而,还有比这更可怕的,那就是:“菜人”。所谓“菜人”,最初时乃是中国古代一个民族。

《定公下》中曾说:“孔丘知礼而无勇,若使莱人以兵劫鲁侯,必得志焉”。

后来,菜人被齐国灭了。但是,到了后世,“菜人”的意思发生改变,变成了“被当成菜的人”;而且是像畜生一样,随时被割肉卖掉的人。

就像《菜人哀》序所描述的:当年闹饥荒,那些把自己当菜一样卖给市场的人,叫:菜人。

有一位男子,他本是赘婿,有一天她老婆忽然给了他三千块钱,让她回家,说完含泪而去。男人狐疑地跟了过去,却发现她已经被砍断了胳膊,在那挂着卖呢。

而这首诗讲的大概意思是:与其让夫妻二人都饿死,还不如让妾身我卖到菜人市场。老婆卖了自己,成了菜人,卖了三千钱,丈夫靠着这些钱活下来回家了。老婆身上一小块肉,能帮丈夫走一里路回家。

(言外之意就是:丈夫的回家路,是靠老婆身上肉铺的)

老婆成了菜人,她两肢被截断了,挂在屠户的店里。然后,她的大腿肉也被慢慢割下来,又被人家买去熬汤喝了。而且,为了保证肉质鲜嫩不变质,屠户不让她立刻就死,就这样,她身上的肉,一片片割下来给人吃了。

女子为什么卖了自己,而不是卖了身为赘婿的丈夫呢?

因为男人的肉腥臊难闻,吃不下去;女人皮肤白,害怕时出的汗水也很少(很好吃)。

三天之后,肉被吃完了,她的魂魄会在斜阳之下,去寻找丈夫。(这是什么?这不就是凌迟加上吃人肉吗?想想就很惨啊!)

女人天生似乎就是做菜人的啊,只有做了菜人,才能让丈夫回家终老。我的肉被人吃入到肚子里,又能让几人吃饱呢?

万幸的是,乌鸦想吃我的肉,也晚了(意思可能是说比起那些饿死后,尸体被乌鸦吃掉的人,算好的了。这是一种无奈到极点的话。)。

我们可以想象一下,这个被吃掉的女人,那时候会怎么想呢?她没有死,也有意识,胳膊断了,被挂在竿子上,一点点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割掉,被别人吃掉,那是何等的绝望啊!

现在人吃牛羊猪鸡鸭鱼,也都是直接打死,不让动物受罪。而那时候的人,居然就这样被活活吃掉了。这说明什么?真是乱世人不如太平犬啊!抛开这一点来看,此女真算得上是奇女子。古代男人到别人家过日子,叫赘婿,和今天的上门女婿一样。为了让丈夫活着,并回家养老,此女毅然把自己当成菜人卖了,这是何等的气魄啊!多少男儿也比不过她啊!也足以证明她对丈夫的爱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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